关于商用密码政务服务事项 “进厅上网”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4〕8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商用密码政务服务质效,依据《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4版)》,即日起我局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进厅上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厅上网”事项
包括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申请受理、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备案两项政务服务事项。
二、政务服务方式
1.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
办理时间:从2025年12月起,每工作日由原星期五下午13:00-16:30改为星期一下午13:00-16:30。
办理地点:省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3层服务大厅集中办理7号窗口。
集中办理时间由我局工作人员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现场办理、政策解答。其他时间由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代收申报材料,不进行现场办理。
2.省政务服务网网上办理
申请单位需注册登录辽宁省政务服务网(www.lnzwfw.gov.cn),在部门中选择“辽宁省国家密码管理局”或直接在搜索栏输入行政审批事项,查阅办事指南,点击“开始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可通过网站实时查看审批进度、查询审批结果。
三、注意事项
1.网上提交材料需以PDF格式文件上传,单个文件不超过100M,文件过大可采用压缩或上传多个附件方式,所有审批事项须独立提交申请,多个审批事项材料须分开上传。
2.网上申请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备案,在“所需填报信息”中需按照所属地进行选择,“所需上传附件材料”上传的密评结果备案材料形式审查判定表,需填写系统名称、运营者(委托方)、密评机构、审查单位(辽宁省国家密码管理局),其他内容无需填写。
3.申请单位应对提交的电子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政务服务电话:024-23210363
辽宁省国家密码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
版权所有:辽宁省国家密码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