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密评机构:
按照《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以下简称“密评”)及备案工作,规范和引导各机构在我省公平、合规、有效开展检测分析、评估验证等活动,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登记机构基本信息。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密评业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依法取得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拟在辽宁设立分支机构,或首次在省内承接密评业务前,请向辽宁省国家密码管理局提供《密评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相关信息,完成机构信息登记与业务承接告知。
二、提前报备测评活动。请各机构签署密评服务合同后,并在开展现场测评活动前,向辽宁省国家密码管理局提供《密评服务现场测评登记表》(附件2),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进行对接。省、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将适时抽查核查密评服务活动。
三、其他事项
1.为营造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请各机构本着“公开透明、规范收费”原则,坚持依靠质量、服务、信誉进行公平竞争,抵制无序竞争和不正当竞争,共同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评估报告出具后,请各机构提醒并配合信息系统运营方在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市级以上密码管理部门提交备案形式审查相关材料。
3.各机构在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辽宁省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管理处联系(电话:024—23210363)。
附件:1. 《密评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
2. 《密评服务现场测评登记表》
辽宁省国家密码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
版权所有:辽宁省国家密码管理局